2021年4月5日17时许,地铁分局指挥中心接乘客董先生报警称,其同行女性朋友在地铁三号线延安三路站至五四广场站区间列车车厢内被身后一名男子猥亵。
接到报警后,青岛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五四广场站站台并控制住该涉事男子王某某。
王某某在地铁三号线中山公园站候车时见一女子身材高挑、打扮靓丽,遂起歹意。王某某尾随受害人进了车厢,当车辆行驶到延安三路站至五四广场站区间时,王某某逐渐靠近身前的受害人并用左手撩了受害人裙子一下。王某某见受害人没有反应胆子便大了起来,又将左手伸进受害人裙子里摸其臀部。受害人发现被猥亵后呼叫同行的朋友并报警。
王某某对自己猥亵他人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被地铁公安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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