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青岛耀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及实力可生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名单附后)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本局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青岛耀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及实力可生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未按规定提交2018年度和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执法人员对上述公司的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公司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且无法与上述公司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对上述公司纳税申报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了取证,上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4日执法人员取证日截止,未向青岛市税务局依法纳税申报;亦未向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缴纳社会保险。
上述事实有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提供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上述材料证明上述35家企业及实力可生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裁量标准,35家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拟吊销上述35家公司营业执照;实力可生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本局拟吊销实力可生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营业执照。
	 
浏览:318次 来源:青岛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