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本镇劳动力在辖区企业积极就业,进一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推动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留住更多人气,焕发乡村发展活力,我镇出台“劳动力本镇就业补助”政策,具体规定及申领办法如下:
一、补助对象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大场镇辖区企业新增就业(包含法人)的本镇户籍居民。
二、补贴条件
1.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单位需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致。
3.申请补贴人员上个就业单位为大场辖区企业的,缴纳社保的时间间隔需在6个月以上,否则不予认定为在本镇新增就业。
4.申请补贴的期限为自缴纳社保起18月内,逾期不受理。
三、补助标准
给予300元/月就业补助,最高连续补助12个月。
四、申请补助需提交的材料
1.大场镇劳动力本镇就业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资表、企业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
6.针对10人以下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开展业务的相关合同、发票、交易记录、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等材料。
五、申领补贴的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所规定的有效材料,到大场镇便民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窗户申领。根据个人情况,可选择按季度申领或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后统一申领。
2.大场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及时核实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并核定名单,经镇领导批准后,由镇财政所将补贴通过银行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六、关于责任追究
由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牵头,组织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经贸办等相关部门,不定期督查检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申领补助资金。凡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或提供不真实资料申领补贴的,一经发现,立即永久取消其补贴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及个人的相关责任。
本《办法》由大场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解释。
本《办法》执行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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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场镇劳动力本镇就业补助办法
乐易房产网 2022-01-1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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