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从平度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太泉美域四期保温材料未按规定取样和送检,被罚两万。
2022年11月18日,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到达当事人位于平度市天津路北侧、兰州路东侧太泉美域四期项目巡查时,发现青岛爱施德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要求对主要使用功能的保温材料(抹面胶浆、胶粘剂、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岩棉保温板、石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见证取样和送检,房建项目每单位工程缺少6批次,当事人已于2022年10月11日开始对外墙保温工程进行了大面积施工。
青岛爱施德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比例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
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第二十五条“施工企业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当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保障性住房工程应当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送检应当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的规定。
2023-01-19,青岛爱施德建设有限公司被罚人民币贰万元整。((平)城罚决字〔2022〕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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