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主反映,济宁市汶上县立国集团立国幸福公馆涉虚假宣传,买房的时候,宣传页、沙盘上写的是车位免费,不用买不用租,现在交房了让业主交五万元保证金的形式买车位。
济宁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表示,因前期车位宣传产生分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认购协议中无赠送车位的约定。为约束业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避免出现私自转让车位或者更改用途等问题,业主使用车位需缴保证金。业主如不再继续使用车位,保证金将全额退还。另外此车位的管理方式没有强制性,客户自愿选择。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立国幸福公馆开发商有虚假宣传的行为,因此我们无法认定其有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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