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于2019年5月15日,在非凡舞韵瑜伽(中山路百盛店)报名了12节瑜伽私教课,共12节,费用为5376元。此后,刘女士与私教沟通上课时间,“选好的私教排不开课,安排的新私教一直没联系我。”刘女士说,5月20日她提出退费,“我没上课,没有道理扣我30%。”刘女士对于商家扣除30%手续费的回复产生疑问,与商家协商未果后,拨打了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热线投诉。

刘女士提供的协议照片

刘女士提供的协议照片

刘女士提供的收据照片
记者在消费者提供的一份瑜伽会员合同书上看到,会员卡有效期内,甲方因自身原因(如移民、搬迁、个人身体原因等)要求退卡,应退费用包括一项为“剩余金额30%(手续费)”。
随后,记者拨打了非凡舞韵瑜伽中山路百盛店在美团上的公开预约电话,接听的一位自称“张老师”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送给她三节课补偿她,市场价值在一千五左右,然后再送她一张月卡补偿她。但她不同意,退也可以,我们按照合同来退,扣除30%的手续费来退。”关于协商办法,张老师说到。但挂断电话后,对方又主动联系记者,称“代表不了公司”。
中山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介入协调此事。“合同法和消费权益保护法是两部并行法,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哪部法律。我们一般是联系双方,能通过调解就调解。如果按照消法,消费者报瑜伽班就属于预付卡,需要按照预付卡管理办法。”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此类纠纷一般的处理结果,大都是各让一步,降低手续费扣除比例以达成一致,“从目前结果来看,一般是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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