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高层区对内部台地及组团关系优化调整:包括室内外竖向标高、道路交通、绿地布局、停车位置及数量、物业管理用房位置及规模、部分楼座位置、36#、37#、40#楼栋层数、部分单体效果图、地库轮廓及面积、部分单体及总建筑面积、户数等进行调整(详见变更图纸)。
2、低、多层住宅区(3#、4#、13#、14#、17#、18#、25#、26#、31#、32#)南侧庭院标高降低至负一层标高处,取消南侧挡墙;南侧部分原储藏空间(结构架空层)作为门厅,建筑面积及效果图相应调整(详见变更图纸)。
3、物业用房及商业调整:将原方案置于43#楼一、二层及47#楼一层的物业服务用房调整至1#楼及2#楼底部裙房二层原商业位置,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及配套商业面积相应调整(详见变更图纸)。
变更前该项目基地内布置14栋低层住宅建筑,20栋多层住宅建筑,13栋11层小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建筑。规划总用地面积117913㎡,总建筑面积216643.79㎡ (地上141495㎡,地下建筑面积75148.79㎡),容积率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25%,停车位1343个(其中地上170个)。
变更后该项目基地内布置14栋低层住宅建筑,20栋多层住宅建筑,13栋9~11层小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建筑。规划总用地面积117913㎡,总建筑面积214537.87㎡ (地上141495㎡,地下建筑面积73042.87㎡),容积率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25%,停车位1340个(其中地上16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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