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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 每人补贴2160元新增两河
  乐易房产网  2020-01-24 05:31
1月21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基本情况。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城市人口规模不断增长,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需求问题日益突出,日照市现行《办法》的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住房保障工作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结合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的指导意见,本着保持连续性、提高可操作性原则,新修订的《办法》延续了原来的总体框架结构,同时借鉴了济南、青岛、烟台、威海、临沂等市的住房保障办法,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新修订了《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今年1月3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已经研究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根据较新行政区域划分调整,《办法》的适用区域范围在原来的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卧龙山街道6个街道基础上,新增加了两城街道;高新区香河片区的申请人到高新区住建局申请报名。

为较大程度满足这些城市新兴群体对住房的需求,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按照这一要求,新《办法》将直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第十四条规定:“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对应条件的,纳入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须在本办法适用区域承租住房”。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公租房的,租金核减按城镇居民家庭租金核减标准执行。

为加强和规范保障住房管理,精准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报住房保障的,新《办法》规定,在保留原申请条件的同时,增加了审查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车辆等情况,要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较需要保障的群体能够得到保障。

目前,日照城区公租房租金核定价为每月9元/平方米,按照3人家庭住房保障面积60平方米,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2020年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2160元/人.年,比原《办法》补贴标准略有提高。

下一步,《办法》出台后,各区县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这一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阅读:291 /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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