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实验学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 拟招320名

2020-06-05 06:42  来源:乐易房产网   浏览: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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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20年计划面向高新区辖区招收一年级学生320名。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至9周岁。

二、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高新区辖区户籍地符合“两证齐全”条件适龄儿童和高新区辖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两证齐全”是指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落户时间截至2020年6月2日,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必须与该适龄儿童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要求共有产权比例为100%。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是指在高新区各类用人单位正规就业一年以上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

三、报名入学方式

高新区“两证齐全”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入学办法,采取分批次、按报名志愿和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的录取方式。优先招收第一批次高新区辖区“两证齐全”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招收第二批次高新区辖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公办学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第二志愿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安排。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就不再接受第二批次报名。

高新区“两证齐全”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如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不得参加高新区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公办学校不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继续参加高新区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公办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后,对自愿放弃的学位,不再组织补录。

四、“两证齐全”户籍地居民子女报名条件

(一)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在高新区;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共有100%产权;

(二)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落在高新区住房;

(三)高新区辖区内同一套私有产权住房(用途为住宅)用于申请学位时,小学期间只允许同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

五、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截至2020年8月31日,父母非青岛市户籍一方在高新区正规就业一年以上,且社会保险缴费截至报名当月按月连续缴纳;

(二)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三)截至2020年8月31日,父母一方在高新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且居住满一年以上;

(四)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六、网上入学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

1.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

3.产权人的身份证;

4.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5.父母一方在高新区正规就业、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社保卡等证明材料。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父母非青岛市户籍一方在高新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等;

2.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的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高新区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高新区负责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租赁证明;

4.学生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以报名系统提供的模板为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两证齐全”适龄儿童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5日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20日

(二)报名网址

6月8日起登录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n28356009/index.html),点击首页左侧对联图片进入“青岛高新区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公办学校”进行报名,选择志愿学校,分批次按积分录取。

八、审核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两证齐全”适龄儿童

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7月4日至7月5日

审核地点:青岛实验学校(高新区华中路111号)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7月6日

审核地点:青岛实验学校(高新区华中路111号)

因疫情期间避免人员聚集,将按居住小区、分时段进行现场审核,具体通知详见6月28日“青岛高新区招生服务平台”或“青岛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九、招生工作流程

家长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学校初审;教育主管部门、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计划2020年7月中旬公布录取名单,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十、其他事项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以及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入学优待。其它适龄儿童入学一视同仁,严格审查入学证明材料,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保障入学机会均等,推进教育公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6日上午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和户口簿到高新区实验小学(高新区泰祥路7号)统一登记,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申请办理,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学生次年报名入学时,适龄儿童户籍、家庭有效住房、家长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等入学关键信息有效时间退减1年。

青岛实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875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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