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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涉肖像权纠纷 艺人李晨起诉先赢一局

2018-10-19 14:08  乐易房产网   浏览: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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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冰冰事件后久未露面的知名艺人李晨,近日终于以另一种姿态“现身”。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的信息显示,范冰冰男友、知名艺人李晨近日正与青岛啤酒(600600.SH)围绕侵权案件对簿公堂,目前案件围绕管辖权裁定结果已经出炉,青岛啤酒上诉被驳回,李晨先赢一局。

司法文书显示,原审被告青岛啤酒,因与原审原告李晨肖像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11272号管辖权异议之民事裁定,向北京中院提起上诉。

山东财经报道记者注意到,李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这是一家专门为国内影视明星代理司法纠纷诉讼的知名律所,仅为范冰冰代理的名誉纠纷案件就多达十多件。李晨的代理律师杨育新曾为李冰冰代理名誉权纠纷。

山东财经报道记者发现,李晨是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青岛啤酒提起的诉讼,青岛啤酒对管辖权有异议,但未被海淀区法院采信。据了解,李晨起诉青岛啤酒的原因是侵权纠纷,且表示“青岛啤酒是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侵权行为”。

青岛啤酒上诉称,请求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管辖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审理,但北京中院认为李晨的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应被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之一,故驳回青岛啤酒上诉,维持原裁定。

公开信息显示,李晨与青岛啤酒并无太多交集,双方“同框”的公开报道只有2015年青岛啤酒宣传与浙江卫视合作跨年演唱会时,曾表示将邀请消费者与李晨、范冰冰等明星共同跨年。

目前青岛啤酒尚未就此次诉讼予以公告,对于该案起诉具体内容,记者致电李晨代理律师杨育新,但其以未授权无法接受采访为由予以婉拒。

不过,山东财经报道记者注意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在9月份集中披露了多份范冰冰和李晨关于肖像权纠纷的判决书。其中,在《李晨与河源市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李晨诉称,被告雅居乐房地产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9雅居乐花园”中发布标题为《冰冰有李,我们有你》的文章,擅自使用原告2幅肖像(其中1张系与范冰冰的合影)宣传销售其房产项目,文章中有明确的宣传标语、房产介绍等详细信息,系利用名人效应提高文章的点击量以进行产品宣传,内容具有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性。被告的行为侵犯原告的肖像权,要求被告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及维权成本。较后,法院判决被告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

据了解,该案也是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以此判断,李晨起诉青岛啤酒肖像权纠纷,侵权类型或许也与雅居乐一案的情形类似。只不过,青岛啤酒作为知名企业,李晨方的诉求可能会远高于雅居乐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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