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数据显示,青岛市2016年在用电梯共3.8万多台,其中使用15年以上电梯2040台。未来5至10年,青岛市老旧电梯将成倍增加,到2020年达到5000台,其中住宅电梯2000台。老旧电梯的改造不仅需要业主意见统一,资金筹集也是很大的问题,困扰岛城不少业主。对此,市南区在全市率先出台《青岛市市南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办法(试行)》。
据介绍,电梯分为商用电梯和民用电梯,所谓老旧电梯是指使用时间超过15年的电梯,市南区首先进行改造的为民用电梯。电梯通过评估检测后,划分为修理、升级、更新3种处理办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采取业主承担为主、政府补贴支持为辅的方式,在充分发挥业主主导作用基础上,政府通过安排配套扶持资金,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行资金补助。其中,全面更换,每台给予更新改造费用30%的资金补贴,较高不超过15万元;升级改造,每台给予更新改造费用40%的资金补贴,较高不超过10万元。停机大修,每台给予更新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贴,较高不超过5万元。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回迁房等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费用每台给予70%的资金补贴,较高不超过30万元。廉租房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费用每台给予100%的资金补贴。
据了解,市北区出台《公共住宅隐患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8年3月10日正式实施。《办法》对辖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程序、更新改造大修补助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全区统一的隐患电梯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补贴标准,明确所有老旧电梯是否需要更新改造大修都要以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结论为准,整体更新每台给予相应费用30%的补贴,较高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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