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期间,黄岛区多数建设、施工企业能够按照《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全区建筑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仍有部分企业拨款不及时,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解决拖欠不力,扰乱了我区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现就对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处理通报如下:
一、建设单位
1.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颐海蓝湾1-30#楼);
2.青岛万达东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万达大剧院、秀场、酒店群等项目);
3.青岛慧据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慧与全球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项目);
4.青岛铭赫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隆和大溪谷2.2期二标段项目)。
以上4家建设单位,对发包项目管理混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讨薪或反复讨薪,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影响恶劣,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扣除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信用考核分20分,其它3家企业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二、施工单位
1.青岛华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官厅前海园多层1#、2#、3#住宅楼、盛景住宅二期5#-6#住宅楼、商业网点);
2.青岛瑞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隆和大溪谷2.2期二标段项目);
3.江苏沪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万达秀场项目);
4.上海奥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万达秀场项目);
5.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青岛慧与全球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项目);
6.深圳市四季青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万达酒店群项目);
7.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万达酒店群项目);
8.青岛德固建筑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万达万达茂项目);
9.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大剧院项目);
10.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万达公馆项目);
11.深圳嘉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万达国际学校项目)。
以上11家施工企业,因拨款不及时或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不力,推行农民工“四项制度”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讨薪,影响恶劣,现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扣除各企业信用考核分10分。
三、劳务单位
1.青岛天意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爱索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车间 、信达人才公寓项目);
2.青岛正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旭辉银盛泰·星悦城)。
以上2家劳务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讨薪上访处置不及时,导致农民工反复讨薪,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影响恶劣,现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扣除各企业信用考核分20分。
四、劳务负责人
1.薛江,身份证号:3702841980XXXX0038,镜台山三期项目4#楼、61#楼;
2.王树鹏,身份证号:3702841981XXXX5113,旭辉银盛泰·星悦城项目。
以上劳务负责人,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出现上访事件不出面协调,导致工人采取爬楼等极端方式讨要工资,给我区建筑市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上述人员,全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慎用。
各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清欠工作,严格落实清欠责任,确保工程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各单位不得对清欠案件推诿扯皮,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要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四项制度”要求,按时进行农民工工资结算与发放,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确保我区建筑市场平稳运行。
编辑V:yz20060801,推荐关注下列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