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城阳区城阳街道三幅住宅地块将出让 将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

2019-04-08 13:07  乐易房产网   浏览: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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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幅地块皆处于城阳区城阳街道。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出让土地部分

划拨土地部分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元)

 

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土地面积

(㎡)

规划建筑面积(㎡)

土地

用途

QDCYP-2019-7-1

城阳区城阳街道德阳路北、明阳路西

36408

城镇住宅用地

29142

>1.0≤2.2

≤30%

≥30%

70

64112.08

4820

309020226

7266

15985.52

城镇住宅用地

QDCYP-2019-7-2

城阳区城阳街道中城路西、兴阳路北、黑龙江北路东

9255

科研用地

9255

>1.0≤3.0

≤30%

≥35%

50

27765

627

17408655

QDCYP-2019-7-3

城阳区城阳街道德阳路北、明阳路西

27000

城镇住宅用地

8646

>1.0≤2.2

≤35%

≥25%

70

19021.6

3307

180765911

2154

4738.4

城镇住宅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16200

40

35640

 

注意事项:

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出让土地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本次拍卖的1号地块和3号地块中,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和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城镇住宅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城镇住宅用地划拨给竞得人。租赁型人才公寓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实行配租。

4.本次拍卖的1、2号地块搭配出让,须由同一竞买人同时竞买。搭配地块拍卖时同时加价竞买,出价较高者一并竞得。

5.1号地块、2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缴纳17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时签订《工程代建协议》,无偿为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代建投资不低于6420万元的代建工程。代建工程经城阳街道组织验收并移交后,方可办理开发工程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手续。3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缴纳1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时签订《工程代建协议》,无偿为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代建投资不低于1910万元的代建工程。代建工程经城阳街道组织验收并移交后,方可办理开发工程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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