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情况
二、配租范围
(一)本次配租面向李沧区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二)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三)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租金标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号)《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一档租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2号)文件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
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申请登记
1.登记资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
2.登记时间
保障家庭登记时间:
2月13日至2月17日、2月20日至2月2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世园、九水街道办事处。
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兴华路街道办事处。
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兴城路街道办事处。
2月16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沧口街道办事处。
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湘潭路街道办事处。
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李村街道办事处。
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楼山街道办事处。
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虎山路、浮山路街道办事处。
3.登记地点
李沧区君峰路30号1楼101房间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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