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从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胶州东方花园二期拟调高容积率。项目由青岛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东方花园一期北侧
为进一步保障项目建设需要,满足项目使用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现有规划,青岛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在土地使用权人不变更,不再重新收储出让的前提下调整容积率为2.0。
据悉,青岛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取得扬州路以南、常州路以西地块土地证,土地面积29387.7平方米(44.08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25,地块南侧已建设完成,共11栋楼,建筑面积为33147.85平方米。北侧规划建设3栋楼(1栋15层,两栋17层带两层底商),规划建筑面积为25747.6平方米。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71483.8㎡,绿地率35.67%,停车位293个(地下二层),容积率2(原为1.6)
据悉,该开发企业在胶州开发有东方花园一期、九龙花园、东都花园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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