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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花园收取天价物业费 莱西房管局称是违法行为

2018-08-25 21:53  乐易房产网   浏览: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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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苏州花园业主赵先生投诉苏州花园开发商私自将物业服务企业更换为另外一家,并以此提高物业收费标准,强制业主签署相关协议。对此,莱西市房管局明确答复,此举是违法的,不会给开发商备案。

苏州花园收取天价物业费

赵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开盘时,他在苏州花园小区的房子,也遭遇了报道中“超”备案价格买房一事,白白多付出了30余万元的房款。但更让人气愤的是,开发商还“超”备案价收取物业费,并以此为要挟,如果不签署相关协议,就不能购买车位及储藏室。

“之前我们投诉到莱西市的房管部门,对方已明确答复,苏州花园的物业仍是金都物业,物业费需按备案价格1.34元/平方米·月收取,但是开发商却要求我们签署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物业费为3.8元/平方米·月。”赵先生质疑道,这天价物业费从何而来?如何制定的?又是否符合物业收费标准?

据业主介绍,开发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将物业更换为另外一家物业公司,试图“名正言顺”的提高物业收费标准。

赵先生表示,由于自己不同意签署开发商关于物业费的相关协议,开发商直接不让他选车位和储藏室,“剥夺”了他作为业主较基本的权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赵先生已经和部分业主一起将问题反映至莱西市房产管理局以及莱西市物价局。

开发商:未作答复

就物业费一事,记者联系了苏州花园开发商青岛三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员表示,会落实情况。

但截至发稿时,也未收到相关答复。

莱西房管局:多收违法,不予备案

对此事,记者联系了莱西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一位姓曲的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已经接到苏州花园多位业主对于物业费的相关投诉。

“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也多次答复过业主,苏州花园的前期物业是金都物业,物业费也应当按照备案价1.34元/平方米·月收取。”曲科长表示,如果开发商要按照3.8元/平方米·月多收取物业费,这肯定是不合法的。

曲科长介绍,在调查中也了解到,这家开发商确实又与其它物业企业签订了合同,想要重新备案物业费价格,但这份合同本身在程序上就是不合法的,所以房管局也已明确答复开发商,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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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苏州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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