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胶州万通花苑业委会成立遇阻 业主与物业相互指责陷僵局

2019-07-23 19:25  乐易房产网   浏览:610

扫描到手机,资讯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广告位招租
广告
近日,围绕万通花苑业委会成立事宜引起业主不满。业主质疑法律顾问履职资格,要求指派双方认可的公平公正且有执业律师资格证且在正规律所任职的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来指导业委会成立工作。九龙办事处对事件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否认法律顾问有影响履职的情况。

针对7月15日市民对法律顾问的质疑,7月23日九龙办事处回复中详细说明了相关细节。回应称,“万通花苑”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已经过公示、报名等流程,但在依法依规推进的过程中遇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困难:一是筹备组报名业主和物业公司相互质疑资格的合法性;二是业主代表质疑报名业主资格的合法性(报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是黑物业;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认为有报名业主不交物业费不履行业主义务,也就不具参加筹备组的资格)。



为促使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争取早日召开业主大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相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邀请筹备组报名业主,以及筹备组其他方代表参加协调会议,拟就筹备组成立有关事宜进行多方协商(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筹备组由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派人组成)。
在6月25日和7月14日的两次会议中,到场报名业主不仅以“黑物业”为由对物业公司派人参加筹备组提出质疑,而且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态度强硬,只强调自己主张,却不容许别人阐述意见和解释,并拒绝协调沟通,甚至擅自离场致使会议无法继续进行。
街道办和居委会到场人员自始至终尊重业主意见,有问必答,依法依规解释相关提问,会议完全是因个别业主不听解释、拒绝沟通而被迫中断或无法达成共识,导致筹备组迟迟无法成立的责任不在街道办和居委会。
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唯一的权利是依法依规。目前,物业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向胶州市人民法院对筹备组报名业主中的欠费业主提起诉讼,筹备组报名业主、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三方到底谁对谁非,应等待和尊重司法的判决。
因万通花苑小区个别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分歧严重、言辞激烈,涉及的法律问题专业性较强,为保证能依法依规的尽快推进相关工作,街道办专门委派具有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的、长期从事物权法研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长期担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培训的行业专家作为顾问,现场专业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第八条关于“外聘法律顾问”的条件,完全具备(意见第七条法律顾问职责)为“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

免责声明:本页面旨在为访客提供更多资讯,并非推销产品或服务,非商业广告无广告主,内容若涉及服务或者产品,请勿据此作出购买与否的判断。

编辑V:yz20060801,推荐关注下列公众号

乐易西海岸

西海岸置业必看,楼市新规划新动态

青岛乐易

青岛置业必看,各区楼市新规划新动态
关键词: 万通花苑

二手房租售


评论

热销楼盘

更多

新房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