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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还剩半年,中介公司让三天内搬走;寄个毕业证书,寄丢了只给赔1000元……市民遭遇维权难题,一步一个坎。
租约还剩半年“被搬家”
3月6日,市民孙先生反映,2019年9月份,他和市北延吉路美丽屋房屋中介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刚过完春节,租约还剩半年的时候,他却被告知自己得搬家。美丽屋房屋中介跟房东之间产生了纠纷,房子不租了。
中介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孙先生在美丽屋的系统里可以找一套价格相近的房子。第二种选择就是孙先生不再续租,但是就等于孙先生自己违约在先,需要缴纳违约金。孙先生不想再续租,但是如果退租,就要扣掉一个月的押金跟一个月的房租,共计3000多元。且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要求孙先生三天之内搬走。
随后,记者采访了美丽屋中介的工作人员唐先生。唐先生说,确实有这事。因为租金的问题,他们跟房东没有协商成功,所以只能让孙先生搬走。但是,孙先生可以在他们的系统里再选一套,哪怕是租金稍微高一些的,这也算是他们的补偿。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说,房屋中介跟房客之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也并非发生了不可抗力,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房屋中介可以跟房客协商解决问题,但如果房客不同意,应当由房屋中介公司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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