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主反映,淄博高新区御澜庭因为邻近青银高速噪音太大,提出需要安装隔音屏,开发商认为应该高速方负责。而随后山东高速认为是开发商承担,事情变得迷幻。
本月初,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恒大御澜庭项目在设计时已考虑降噪问题,玻璃设计为三玻两腔,图纸均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且按图施工,但购房合同中对于加设隔音设施未做约定,此后经过与山东高速对接,隔音板设计、施工均有山东高速集团组织实施。
然而,6月20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运管中心表示,经查,济青高速路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7月竣工并通车,淄博恒大御澜庭开盘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其开盘和预售许可证时间均晚于济青高速路通车时间。
根据1997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废止,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第六十七条规定:“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纳入买卖合同。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买卖合同中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该处小区的经营开发商应该负责安装隔音板。编辑V:yz20060801,推荐关注下列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