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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房产证先补交2年多物业费 正大佳源都市业主无奈

2019-03-22 15:01  来源:信报   浏览: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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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房快3年了,房产证迟迟没着落,好不容易符合办证的条件了,开发商却提出了霸王条款,较近,即墨正大·佳源都市的业主张先生很郁闷。张先生介绍,他所购买的是即墨区正大·佳源都市2.1期的房源,小区在2016年7月份交房,由于开发商违规交房,直到较近开发商才通知业主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可张先生却被拒之门外 ,原因是张先生一直没有交物业费,补上之后才给张先生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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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市民张先生反映,即墨正大·佳源都市提出霸王条款,导致自己无法顺利办理房产证。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张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他购买了即墨正大·佳源都市2.1期的房源。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房屋本应该在2015年12月底交付,可直到2016年6月份张先生才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但收房的时候张先生却发现很多问题。“开发商根本拿不出任何能证明房屋符合交房条件的材料,房屋交接书我也没有拿到 。”张先生说,由于开发商违规交房,他拒绝收房,但拖了一个月后,无奈之下他也只好选择收房。
 
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开发商违规交房,导致交房近3年时间了,房产证至今没有办理,办证时间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较近,开发商通知业主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可是张先生却被拒之门外。张先生称由于房屋并不符合交付的条件,加上很多买房时承诺的服务没有兑现,收房后张先生一直没有交物业费,而开发商要求张先生必须补交上2年多的物业费,否则不会给他办理房产证,这让张先生难以接受。
 
在张先生看来,物业费的问题和房子的房产证完全属于两回事,而且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职责所在。“当时一期的房产证交房以后就拖了很久才办下来,我向政府部门咨询过了,我们的房子在2018年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所以我们才拖了这么久没拿到房产证。”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张先生心存不满。但开发商强制他补交物业费才给办理房产证的要求,张先生又很无奈。
 
3月21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正大·佳源都市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2.1期房产证是可以办理了,但是公司要求业主必须补交齐之前的物业费,其它情况他并不清楚。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的曹存召律师,曹律师表示业主不交物业费和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义务,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一旦延期办理,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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