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楼镇驻地东南侧,松云路南,R3线古镇口站东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地块XHA3107-03-02至11合并为一个地块XHA3107-03-02,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科研用地;原控规中的广场、公园绿地用地界线和性质保持不变,原控规中内部道路取消,外围道路保留。
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a)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XHA3107-03-02 |
科研用地 |
34.71 |
1.4 |
24 |
35 |
80 |
XHA3107-03-03 |
广场用地 |
1.94 |
—— |
—— |
—— |
—— |
XHA3107-03-04 |
公园绿地 |
3.31 |
—— |
—— |
—— |
—— |
2、相公山以东,月牙河以西,相公山路以北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相公山东侧规划城市支路(世纪大道至海滨九路段)调整至相公山西侧,北侧与现状华庭街相接、南侧与现状珠山西五路相接。
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a)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备注 |
XHA2802-01-35 |
B2 |
1.77 |
2.2 |
35 |
35 |
60 |
|
XHA2802-01-37 |
R2/B2 |
7.12 |
2.2 |
25 |
35 |
60 |
商住比1:9,配建9班幼儿园 |
XHA2802-01-38 |
B2/B3 |
2.23 |
2.0 |
35 |
35 |
60 |
商务金融:娱乐用地建设量比例为8:2 |
XHA2802-01-46 |
A33 |
5.13 |
1.0 |
35 |
20 |
24 |
30班高中 |
XHA2802-02-02(1) |
A51/A6 |
1.08 |
2.1 |
40 |
35 |
60 |
一级综合医院、养老院合并设置。其中,一级综合医院60床,养老院120床 |
XHA2802-02-02(2) |
B1/B2 |
3.76 |
2.3 |
40 |
35 |
60 |
零售商业(兼容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兼容其他商服)为2:8 |
XHA2802-02-03(1) |
S42 |
0.12 |
|||||
XHA2802-02-03(2) |
A33 |
4.70 |
0.8 |
35 |
20 |
24 |
36班小学 |
3、滨海街道办事处,三沙路以东,翠岛路以南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3003-02-10地块:R2/B1/B2/A3/A2(二类居住、商业、商务、科研、文化设施)混合用地,用地面积21.0公顷,容积率1.7,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80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196330.4m2,零售商业(可兼容酒店、餐饮用地)设施建筑面积为60000m2,商务金融办公设施建筑面积为83633.9m2,教育科研设施建筑面积为12000m2,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为5000m2,需配建居委会、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体育中心、老年活动设施、垃圾收集点。
各类公服配套设施、配建车位:按照《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要求配建。
4、山川路东、里岛路南、高峪路北侧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3004-01-17地块:高等院校用地(A31),8.89公顷,容积率1.6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40米,配建6班幼儿园。
各类公服配套设施、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5、映山红路北、拥军路以东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3002-01-18地块:商业/商务用地(B1/B2),1.13公顷,容积率2.6,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70米。零售商业(兼容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兼容其他商服)地上建设量比为7:3。
各类公服配套设施、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按照《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要求配建。
6、G204国道与海西路交叉口西侧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2902-02-21地块:交通枢纽用地(S3),4.75公顷。
XHA2902-02-22地块:商业设施用地(B1),12.59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XHA2902-02-22-1地块:一类工业用地(M1),1.5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
XHA2902-02-24地块:商业设施用地(B1),4.8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XHA2902-02-24-1地块:公园绿地(G1),0.1公顷。
7、胶南街道办大邓陶村水库50米东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2301-01-08(新)地块:加油加气站用地(B41),0.33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具体指标可根据实际工程需求进行调整。
XHA2301-01-09(新)地块:供燃气用地(U13),2.66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5米,具体指标可根据实际工程需求进行调整。
8、双珠路以南、喜鹊山路以西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2508-01-08(a)地块:医院用地(A51),0.72公顷,容积率0.7,建筑密度27%,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
XHA2508-01-08(b)地块:行政办公用地(A1),0.14公顷,容积率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
9、海西三路与玉宁路交叉口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2403-04-02地块:居住商务混合用地(R2/B2),3.19公顷,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商务金融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与居住用地地上建设量比为2.5:7.5。
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要求。
10、珠江路以南,长白山路以西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XHA0204-03-02地块:居住商务混合用地(R2/B2),1.6公顷,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居住/商务金融(兼容其他商服)地上建设量比为5:5。
停车配建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编辑V:yz20060801,推荐关注下列公众号